重要通知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关于选派山东大学“青年实干家 基层建新功”百名研究生服务基层(社会工作专项)首批岗位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7 浏览量: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新时代新征程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的意见》和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青年人才实践赋能项目相关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共青团贯通学校与社会的组织体系和实践教育优势,引导青年学生心怀“国之大者”、投身基层实践。校团委结合工作实际开展2024年百名研究生服务基层社会工作专项实践活动,现根据要求选派约16名硕博研究生到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进行实践锻炼,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募范围

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岗位信息

具体工作地点等详见附件1:《省委社会工作部青年人才实践赋能项目实践点清单》。(原则上每区县择优选派1名学生)


三、实践内容

青年人才入选后聘为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青年人才专员,暑假期间开展工作,聘期1个月。到岗后将由任职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制定实践锻炼计划,指导实践学生开展政策宣传、社会调研、项目实施等工作。

实践锻炼结束后,学生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围绕社会工作部相关业务,提出助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形成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资政报告。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将出具实践表现材料,对学生实践表现、工作情况进行写实,反馈我校及省委社会工作部。


四、选派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 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所学专业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三)课余时间、精力与岗位要求匹配,身体健康,意志坚定,能够服从岗位安排,全程参与兼职工作。


五、服务保障

(一)组织保障

省委社会工作部牵头青年人才基层赋能项目的组织实施,我校及各县(市、区)落实相关保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学生到岗后的工作安排、日常管理等。

(二)日常管理

实践锻炼期间,学生按照实践单位正式人员管理,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

(三)服务保障

各相关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安排食宿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校团委根据地方实际、参照有关标准,提供工作期间的必要保障和生活补助1000元/月,并解决往返交通费用。


六、报名方式

请报名参加岗位实践的学生查看相关要求,填写附件2:《山东大学“青年实干家”岗位实践申请表(社会工作专项)》,8月1日下午16:00前将word与盖章后的pdf扫描件提交至问卷(https://www.wenjuan.com/s/m2QfuyW/),并实名进入选派通知群。

注意事项:(1)符合选派条件的学生限报名2个意愿岗位,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2)根据人员报名情况,由省委社会工作部根据学生填报志愿岗位,按照“优选志愿、结合专业、统筹分配”原则,最终确定确定实践县(市、区);(3)学生报名前需征得导师及辅导员同意,一经选派,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退出。

未尽事宜,请联系:

郑老师:88369960

刘同学:13553188095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