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附属单位团委、团工委: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山大青字[2014]20号)要求,按照学院团委、附属单位团委及直属团工委组织机构设置办法,学院团委、附属单位团委及直属团工委委员任期一般为一年,每年进行一次换届,需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现请各基层团委按时换届并报送本单位2024-2025学年团委委员会设置情况,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团委委员会一般由五到九人组成,团员基数较多的基层团委可酌情增加,委员人数须为奇数。设书记一人,可设副书记不超过三人,团委委员由学院辅导员、青年教师兼任或择优选拔学生担任,学生在团委委员会中所占比例不超过60%。
2.基层团委委员会为院级组织,配合学校团委开展工作,基层团委委员统一纳入学校本年度团校培养计划,开展后续相关培训。
3.请按照要求填写附件一并以“山东大学**学院/单位团委委员会设置情况表”命名,于10月17日(星期四)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twzzb@sdu.edu.cn。
联系人:李齐 0531-88369957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