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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大学学生会组织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我为同学做实事”活动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5 浏览量: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生会组织改革与服务同学根本性、普遍性、迫切性的需求充分结合,切实提升学生会组织的学生满意度、大局贡献度、社会认可度,护航学生“学在山大,快乐成长”,校团委指导山东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开展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我为同学做实事”活动立项,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山东大学济南校本部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项目类别

思想引领类、学业发展类、就业创业类、社会融入类、心理健康类、民族团结类、助困帮扶类、校园治理类、文体活动类、其他类,共10个类别。


三、立项流程

(一)时间安排

  1.请各单位收集汇总本单位的申报项目,于2024年11月1日18点前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附件:山东大学学生会组织“我为同学做实事”活动立项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学院学生会请发送至邮箱:sdususjll@163.com,学院研究生会请发送至:sduyjsh2024@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立项活动”,相关文件命名方式为“单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

  2.各申报立项的学生会、研究生会需按照活动规划、工作计划、日程安排开展活动,活动开展过程中应做好文字及影像记录,并及时通过山东大学学生会、山大研究生会、各学院学生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活动动态。

  3.12月上旬各学生会组织需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结项报告,并进行答辩,依据结果进行等级评定。

(二)立项公示

校团委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确定立项名单,并予以公示,具体通知后续详见青春山大网站。

(三)活动开展

各单位结合青年工作特点和规律,深化改革创新,高质量开展活动,切实激活学生会组织的服务意识、思路方法,建立服务同学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我为同学做实事”的新常态、新风尚。

(四)项目结项

校团委将根据活动开展和结项答辩情况确定结项名单,予以公示。对精品立项活动给予相关经费支持,具体通知后续详见青春山大网站。


四、相关要求

(一)济南校本部所有学生会、研究生会原则上均应参与立项活动,选择1个专题进行申报,各学生组织限报1个立项。各申报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由本学院团委负责老师担任,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各学生会组织负责人担任。立项学生会和研究生会需于山东大学学生会、山大研究生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不少于两篇活动动态推文,包括但不限于活动预热、中期总结、活动回顾等。

(二)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活动指导,细化活动设计,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及学校有关规定,有序开展活动。

(三)各立项队伍应积极开展线下实地活动,以线下活动为主、线上活动为辅,在各校区校园中,为同学们办实事、解难题,切实提升学生会组织服务实效。

(四)威海校区和青岛校区学生会、研究生会可参照本活动方案指导本校区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开展立项活动。


五、立项资助

本次活动拟按照活动专项分类进行结项评级,分别给予精品项目和优秀项目评定,由校团委发放认定证书。

精品项目的评定以活动创新、同学满意度为重要参照,着重关注各学院活动形式创新程度、活动面向学生预期覆盖率、参与率等指标。精品项目经结项审核后给予经费资助。学生会、研究生会精品项目共20项,单项给予1000元经费资助。

最终立项数目将按照参与立项情况与立项质量进行调整,以立项结果公示为准。立项成功后,各学院均须开展活动并及时结项。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将对立项学生会组织给予场地、技术和推广平台支持。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

殷老师 0531-88369958

孙同学 15720771880(学生会)

李同学 17866713961(研究生会)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山东大学学生会

山东大学研究生会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