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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大学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风景线寒假活动立项申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16 浏览量:

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指导教师、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落实《山东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作为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工作载体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开展山东大学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风景线寒假活动立项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立项结果及后续安排通知如下:


一、立项结果

经各学生社团自主申报、业务指导单位、指导教师审核推荐及校团委审核评定,共有53个活动项目立项通过,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山东大学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风景线寒假活动立项通过名单)。


二、立项资助

根据各项目开展情况确定重点立项、优秀立项、一般立项的具体等级,依据《山东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经费支持与荣誉评定工作暂行办法》分别给予一定立项资助支持。

结项通知将另行发布。


三、相关要求

(一)规范活动流程,强化过程考核

1.学生社团风景线寒假立项活动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期间开展。

2.各学生社团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在业务指导单位和业务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有序开展活动,积极与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社团联络员沟通联系。

3.所有学生社团风景线活动开展前须在山东大学服务大厅“学生社团活动审批报备”模块进行报备审批,积极与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联络员沟通联系,在举办活动前3-5天通知联络员,以便联络员参与所对接的学生社团活动并进行考核记录。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未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报备或审批未通过的活动,不得开展且不得作为立项考核内容。

4.学生社团在开展社团风景线立项活动期间应严格按照活动预算进行资金支出,做好账目统计工作,留存活动发票。依据财务规范开具符合报销条件的发票,以便后续结项报销工作开展。

(二)加强活动宣传,展示社团风采

1.各学生社团制作的所有宣传品,包括但不限于海报、宣传视频、推文等,在发布前须经过严格审查。内容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序良俗,坚决杜绝各类不良信息。同时保证制作过程中使用的素材等来源合法。

2.通过本次立项的各学生社团应按照活动进度开展宣传工作。各学生社团可在活动举办前5-10天提交活动预告,活动举办后1-3天内提交活动新闻稿,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将择优采用并在校级新媒体平台集中发布立项活动帮推、总结。同时,鼓励各学生社团积极在各指导单位新媒体及其他校级新媒体平台自主投稿,依托各类宣传平台对学生社团活动进行宣传。

(三)细化指导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参与立项学生社团如举办大型活动、涉及校外活动,须提前10个工作日报业务指导单位、业务指导教师和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审批后方可开展。学生社团如涉及校外活动需严格审核主办方资质,强化风险意识,遵守既定审批流程,提前制定安全预案,全面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业务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须密切关注学生社团的活动情况,认真审核活动宣传品,落实指导责任。



公示期限:1月16日至1月18日

联系电话:0531-88369958

电子邮箱:sdust@sdu.edu.cn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月18日前实名向校团委反映。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山东大学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