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承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引领广大青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凝聚青春力量、唱响时代强音,促进师生互动融合,营造“学在山大,快乐成长”育人氛围,学校拟举办第十届合唱文化节,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浩然弦歌 薪火相传
二、时间安排
报名审核阶段:即日起至4月7日
排练准备阶段:4月至5月(期间设置中期检查)
评比展演阶段:5月至6月上旬(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三、演出要求
(一)人员要求
以学院(培养单位)为单位组队参加,参与人员应为本学院师生。男女比例不限,本科生、研究生比例不限,人数为30-60人。应至少有一名教师参与,教师参与情况作为加分项。
(二)演出要求
1.演出曲目:演唱曲目分为必唱曲目(无需报送,歌单另行通知)和选唱曲目,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兼顾专业性与艺术性、观赏性与创新性。
2.演出时长:6分钟以内(特指选唱曲目,包含上下场时间)。
3.演出形式:各参赛队需制作歌词播放视频。鼓励演唱形式及内容创新,展现舞台表现力,视需要融入舞蹈、戏曲、音乐剧等艺术形式,允许使用特色乐器,也可采用阿卡贝拉(无伴奏合唱)等形式。
4.材料提交:请各参赛队于4月7日12:00前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vm/t2mFf7F.aspx#),报送2首自选参赛曲目(有先后顺序),由主办方审核后确认曲目。各参赛队需制作并在最终展演评比前提交带有歌词的表演背景视频。
四、奖项设置
比赛拟设置专业评审团与大众评审团,综合考量专业度与创新度进行评分。拟设综合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相关单项奖。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将合唱文化艺术节打造为学生提升人文素养和提高审美意趣的有效载体,展现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请各单位选派1名学生领队,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QQ工作群,及时查看后续通知。

2.聚焦主题,打造品牌。各单位要精心设计合唱曲目,推动文化艺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充分发挥合唱活动的育人作用,培育一批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充满青春活力的学生合唱优秀品牌。
3.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应厉行节约,避免铺张浪费。威海校区、青岛校区由校区团工委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开展。
联系人:方老师 0531-88361991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