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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大学2023-2024学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省级荣誉的结果公示及经费补充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2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调研山东”——2024年大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工作提示》及山东大学《关于做好山东大学2023-2024学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安排,现对暑期社会实践省级荣誉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启动经费补充报销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果公示

经基层申报、审核推荐、综合评议等,现将省级荣誉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山东大学2023-2024学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省级荣誉汇总表》。因“寻迹红色齐鲁,传承革命精神”暑期社会实践红色专项、“希望小屋·山大担当”暑期社会实践专项获评省级优秀实践团队,专项相关队伍荣誉信息已同步更新,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山东大学2023-2024学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专项荣誉更新情况表》。


二、经费报销

(一)经费资助标准

根据校级专项结项情况与社会实践经费实际,对获得社会实践省级优秀团队荣誉和参与学校暑期社会实践省级优秀专项的部分团队予以奖励资助,奖励经费情况详见《附件3:山东大学2023-2024学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各单位省级优秀团队资助表》。

(二)经费报销流程

1.请各单位完成本学院团队资助额度评审,填写《附件4:山东大学2023-2024学年XX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省级优秀团队资助额度分配表》,并将评审结果于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3天。

2.资助经费通过“酬金系统”直接发放至团队负责人银行卡内,请各单位登录学校“财务系统”录入资助金额,步骤要求详见《附件5:“酬金系统”录入指南》。

3.经公示无异议后,请济南各校区学院单位于52312:00将相关纸质材料的原件报送至校团委(中心校区17号楼南楼一层109办公室)。校团委将于5月23日14:00统一报送学校财务部,请各单位务必准时报送。请青岛校区各学院/书院单位于52212:00将纸质材料的原件交至青岛校区团工委(会文南楼A区124室),青岛团工委将于5月22日14:00统一寄出,请各单位务必准时报送。

注意,各学院单位应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如下:

1.《附件4:山东大学2023-2024学年XX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省级优秀团队资助额度分配表》(团委书记/负责人在指定位置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纸质版学院官网公示通知(打印网页后,团委书记/负责人在公示题目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酬金申报预约单(团委书记/负责人在经办人处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单位按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和纪律,认真把关审核,切实做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荣誉表彰工作与经费补充报销工作。

2.威海校区按照校区团工委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联系人:

方    华  0531-88361991

孙嘉阳  0532-58630037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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