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加强校园的制度建设,方便学生更好的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反映合理利益诉求,山东大学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实行提案制。各学院学生代表需提前准备提案,并于代表大会上提交,由学院代表进行陈述发言。
提案内容可包括:
1、学习生活;(如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增加校内人文景观)
2、教学管理;(如完善综合测评体系,加强通识教育力度)
3、学校制度建设;(如建立学校重大举措听证制度)
4、后勤保障;(如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机制)
5、硬件设施建设;(如加强校园卫生督查,改善校园环境)
6、学生会组织工作。(如充分联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支部及班委会;搭建平台促进学生会组织与班委的联系与合作)
提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即日起,各学院由代表收集提案并进行充分讨论,提交两至三份提案,整理成册,于11月15日和学代会、研代会相关材料一并报送至校区联系处;
2、11月20日,山东大学学生会、山东大学研究生会对提案汇总、整理完毕;
3、11月23日,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召开,各学院选择一到两名代表进行提案陈述,代表们针对会上所提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对提案内容予以补充完善;
4、山东大学学生会、山东大学研究生会将于会后将提案提交至相关部门,并督促落实;
5、山东大学学生会、山东大学研究生会召开面向提案人的反馈会,将提案落实情况予以汇报,并统计提案人对于反馈内容的满意程度;
6、进行提案工作的总结,提案工作结束。
附件:
1.《山东大学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
2.《山东大学学生会及研究生会各校区联络人》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山东大学学生会
山东大学研究生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