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9-26 浏览量:
各学院团委:
为了加强学生活动场馆的管理,为广大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发放山东大学学生活动场馆代费券,以确保学生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发放标准:每个学院5张
二、 领取时间:2014年9月26日——9月30日,过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 领取地点:中心校区18#南楼109室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2014年9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第十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我与国旗合个影”线上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