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4级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和2014年度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上报工作,根据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团员资格认定
1.凡具有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团组织关系转接证明三者之一的均可确认团组织关系并办理转接手续。
2.没有任何相关证明材料的新生团员,暂不确认团员关系。由新生原学校(单位)补办团员档案或出具团员档案遗失证明,在入学后三个月内送交所在团支部汇总后,各学院团委可重新确认团组织关系并办理转接手续。
3.既没有任何相关证明材料,也无法提供原学校(单位)证明材料的新生团员,不能确认为团员,须重新入团。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
1.凡未退团或脱团(28岁)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均需接转团组织关系。除团员证之外的团关系材料由各学院妥善保管;
2.请各学院团委在新生团员证组织关系转入一栏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3.团员证丢失的同学可申请补办,补办以学院为单位,请学院统一开具介绍信,到18号楼团委103房间集体补办(不受理个人补办),补办时需上缴工本费5元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学院、班级和姓名)。
4.如团员档案中无入团志愿书,需由新生入团时所在学校(单位)予以补办。
二、基层组织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做好2014年新入学学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的团员信息采集及老生团员信息更新工作,请各学院使用团员信息采集系统软件,更新相关信息,并将信息生成cyl格式,按时、准确上报。
(一)注意事项
1.选用正确的软件版本,一律使用“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如需重新下载,地址为http://www.gqt.org.cn/tzyzzc/xgxz/)。
2.保持数据架构完整、层级清晰。信息录入必须明确体现各层级团组织结构(以团支部为最小单位)和团员、团干部的隶属关系(团员、团干部必须在其所在团支部进行统计,不得放在其上级团组织合并统计)。
3.完整、准确填写各项统计信息。认真、逐项录入“团组织管理”模块内的“基本信息”和“详细信息”(包括“下辖团组织信息”、“团员数据信息”)等有关信息,不得空缺或随意填写。
请务必注意:学院层面的“基本信息”中的“团组织简称”统一为“山东大学XX学院团委”,组织类别统一为“团委”,单位所属行业类别统一为“公立学校”;高等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所以没有“行政编制数”,只有“事业编制数”。学院层面的“详细信息”中“下辖团组织信息”模块“团委数”、“团总支数”都为“0”,只需准确填写“团支部数”;“团员数据信息”模块各项数据请准确填写,并与《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情况汇总表》保持一致;公办学校教职工(含非事业编制人员)团员、团干部、团组织不计入“公办学校”,计入“机关事业单位”;“团干部数”包括各基层团支部委员数,学生团干部计入“兼职团干部”。
4.严格数据采集标准。采集、录入各级团员、团干部信息时要严格执行统一标准。如:团员统计范围要包括28周岁以下的中共党员、团干部,团干部统计范围要包括学生团干部,具体到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
5.统一数据采集时间。建立数据库和生成数据文件的年份一律为2014年。避免在数据汇总时,因年度结转而造成主要统计数据大幅减少。
6.生成的cyl格式文件统一命名为:2014-共青团山东大学XX学院委员会。
(二)有关要求
1.团情统计工作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要求,加大数据信息采集力度,进一步完善、核实统计数据,确保本级及下级团组织无漏统、错统、数据缺失和逻辑错误等现象。确保本级团员、团干部、青年数、应建团单位和已建团单位数等主要统计数据与2013年底团统数据相比变化合理,如果数据差距较大,需书面说明原因。
2.请于10月30日前将2014级新生团员信息统计表、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情况汇总表及生成的cyl格式文件发至tuanwei@sdu.edu.cn。
联系电话:88369964;联系人:顾乃静
附件1:2014级新生团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2: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情况汇总表
山东大学团委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