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为认真贯彻实施《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以及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丰富学生“四种经历”的要求和在校期间完成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会实践的目标,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的“社会实践经历”教育,为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更加充分的经费保障,切实让社会实践成为我校学生完成大学生活的一种方式,学校决定今年继续实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暑期集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各类团队。
二、立项主题及经费资助
(一)重点专题及相关要求
1.“青春筑梦 政策宣讲”,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等,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国家民生政策宣讲活动。
2.“青春筑梦 支农支教”,服务新农村建设、农村农业发展、新型农民成长;创新支教形式,在传统支教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支教学校师资培训、学生课外素质拓展、支教学校硬件环境改善等内容,切实服务支教学校建设。
3.“青春筑梦 科研先锋”,对接“第一课堂”,联系专业教师,积极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内容涉及“专题调研、科研攻关或科技开发等”;积极备战“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4.“青春筑梦 社会调研”,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深入的社会调研,主题涉及“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县域经济发展与新型城镇化道路、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家庭农场培育与现代农业、创新能力提升与节能减排、社区建设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思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可参考“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推荐的哲学社会科学类部分选题,见附件1。
面向全校各学院征集社会调研题目,各学院和校级学生组织可申报1-2个社会调研类实践重点团队,要求指导教师必须为正高职称,领队为青年教师或者党政干部,面向全校研究生、本科生组队。请各学院填写附件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调研专题进行书面评审,对于立项团队学校单独划拨立项经费,每个团队拟划拨2000元。
5.“青春筑梦 志愿于行”,开展以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就业创业等方面农民工子女帮扶活动;走进社区,对社区居民进行科学、文化、法律、卫生等方面的知识普及和与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技能培训,利用专业知识,为社区提供高水平的知识咨询和专业援助服务;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积极参加社区民主管理和社区文化建设,丰富社区文化生活,提高居民文化素质。
6.“青春筑梦 见习2014”,利用岗位体验,引导学生就业创业,包括专业型岗位体验、非专业型岗位体验及就业创业见习等。
(二)其他专题
1.学院学生社会调查、专题调研、科研攻关及科技开发参考题目。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摘选),见附件3。
三、经费资助
学校根据各学院学生规模和学生社会实践开展情况对各学院进行经费划拨,具体经费划拨情况见附件4。
各学院综合考虑各团队实际立项情况对立项团队进行资助,学院要统筹考虑立项团队资助金额,对于已经获得其他专项社会实践经费资助的立项团队,原则上不再进行重复资助。省级表彰团队和“调研山东”表彰团队待评审工作结束后根据获奖情况额外追加本学院资助经费。
本学期不再发放启动经费,待项目结题后一并划拨报销,如有特殊情况可单独联系学校团委。
四、团队组织要求
(一)组织要求:每支团队必须至少配备1名专业教师或党政干部担任指导教师,其中立项团队的指导教师一般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每支团队由1名专业教师(可由指导教师加兼任)或团干部、辅导员担任领队,领队原则上要全程参与团队的实践活动。
每支团队人数一般为6-10人(不含指导教师、领队),活动开展时间(不含来回路途时间)不应低于一周。其中以岗位体验为主题的团队实际体验时间不应少于两周,团队成员不应少于20人。
(二)团队名称要求:请各单位严格审核团队名称。
各学院立项团队以“山东大学+学院名称 ”引领团队名称;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组织的团队,请以“山东大学+学生组织名称”引领团队名称。跨学院组队团队以队长所在学院为准。
请在名称内注明团队要前往实践的具体地区(省内:地级市+区(县、市),省外:省、市、自治区+地级市)或企事业单位名称,省内如“赴青岛即墨”,省外如“赴河北邯郸”,企事业单位如“赴青岛海信集团”。跨区域实践团队也可省略区(县、市)或地级市甚至省、市、自治区名称,也可同时出现多个区域名称。
请在名称中写明团队实践内容或实践主题。各实践团队只能围绕1个主题开展活动。
举例:山东大学管理学院“筑梦蓝黄”赴烟台、东营两市关于蓝黄经济区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研究实践团。
五、立项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前期策划及准备:5月24日前,各学院制定出2014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及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参考题目见附件5供本学院学生选择。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指导与帮助学生联系社会实践接收单位,组织团队,为学生开具2014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样件见附件6),由学生自主与实践接收单位进行联络,取得实践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样件见附件7),无接收单位的团队不予立项,特殊情况请电话说明。
(二)立项申请及评审答辩:6月10日前,各学院完成2014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工作,确定学院今年暑期社会实践组织团队的数量、去向和实践内容形式。学院团委根据学生团队申报情况对申报团队进行初审,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初审团队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和答辩,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内部公示。
材料报送安排如下:
1.报送内容:①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方案及参考题目(附件5) ②所有团队《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打包(附件8) ③山东大学2014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XX学院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附件9);④社会调研类重点专题申报表(附件2)。
2.报送时间:请打包写明“XX学院学生社会实践立项”于6月10日前将材料发送到sdushsj2013@163.com联系人:顾老师,电话:69964;
3.报送要求:所有材料报送电子版。所有立项团队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样表见附件8)。《团队立项活动策划书》留学院备查。
学院要详细填写《山东大学2014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XX学院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附件9),具体要求见表中。
(三)社会调研类重点团队立项评审:学校团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申报重点立项团队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予以立项。
(四)项目启动:6月15日—7月7日。学校与立项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签署立项协议;举办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专题培训会。
(五)项目实施:7月初—8月底。各实践团队按照活动规划、工作计划、日程安排到接收单位或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六)项目结题:8月底—9月中旬。新学年开学后,立项团队结合2013—2014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交流总结及评比表彰的各项要求,填写《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样表见附件10),并提交立项结题报告(包括活动总结、专题调研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团队成员个人小结及取得的实践成果辅助证明材料等)。学院在审核书面材料的基础上,举办立项结题答辩会,评定结题成绩,同时立项团队参加年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评比。具体要求见9月份通知。
(七)经费报销:10月,详见具体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传达到位
学院要成立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团委书记为副组长,各年级辅导员为主要成员,各团支部书记为本团支部社会实践工作负责联络人。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计划的通知精神与要求及时准确传达到每个团支部、每一名同学,认真组织大家积极申报。
(二)提前规划,提前准备,保障到位
各学院要早规划、早准备、早联络、早动员,为学生组织团队、申报项目提供基地(接收单位)、项目资源及教师指导等各项保障。要切实强化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要求每队至少配一名指导教师、一名领队。各学院要根据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的有关规定,按照教师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参与程度和指导效果为教师计算工作量,将教师指导社会实践纳入考评体系。为保障学生社会实践期间安全,要求学院为学生购买外出社会实践期间短期意外保险,经费从各团队资助经费中支出。
(三)争取政策,整合资源,加大支持
各学院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实践教学经费、研究生培养经费、学生工作经费、实践基地支持、关系单位支持等,实施本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计划,资助更多的团队在充足的经费保障下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学院对申报校级立项的团队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支持,对于配套支持经费达不到1:1的申报团队学校不予立项。
(四)注重成果转化
积极引导学生充分利用社会实践培育、完善挑战杯项目;引导学生将具有学术或应用价值的实践报告转化为学术论文进行发表;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基地作为优势载体在社会实践育人环节中的作用,对能够形成典型性、示范性实践成果的单位或组织,与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建立山东大学社会实践基地。
附件1.“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推荐的哲学社会科学类部分选题
附件2:社会调研类重点专题团队申报表
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摘选)
附件4:各学院资助额度分配表
附件5:XX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参考题目(格式)
附件6: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样件)
附件7:实践接受单位接收证明(样件)
附件8:《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 (样表)
附件9:《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院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样表)
附件10:《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院团队结题书》(样表)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201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