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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8 浏览量:

各单位团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发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拟公开选拔2名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与资格

1、报名人选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共党员,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3、本科生应为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有班级团支部书记或班长工作经历,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30%,曾获校级以上共青团荣誉表彰;研究生应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或已经取得转博资格的硕士研究生,曾任或现任主要学生干部。

二、工作程序

选配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选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工作。学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一)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山东大学校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表》(见附件),于4月21日下午17时前报学校团委组织宣传部(中心校区18号楼108房间),同时发送报名表电子版至:youth@sdu.edu.cn。联系人:翁祥栋,联系电话:88369960。

(二)面试。面试包括述职和答辩两部分。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职位的适应程度。述职时间为7分钟,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本人基本情况;2.主要业绩;3.对所报职位的工作设想。(述职报告在面试结束后交工作人员,本人要对述职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答辩时间为3分钟,针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当场作答。拟定于4月23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根据面试结果,对候选人进行组织考察。

(四)研究任用。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需要,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三、相关待遇和考核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任期一年,任职期间不涉及行政级别。学校将对兼职副书记实行中期及任期考核制度。考核合格者,发予任职证书。

附件:山东大学校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表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