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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省级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12 浏览量:

各学院团委:
    按照团省委、山东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做好全国和省级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申报第18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的工作部署,今年五四期间,继续评选表彰山东青年五四奖章、省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我校可推荐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两名、省级优秀团员一名、省级优秀团干部一名、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一个。
    二、申报要求
    1.各基层团委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对拟申报的个人和组织进行认真审核把关,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
    2.请各基层团委按照附件中申报条件自由申报,认真、准确、详细、如实填写申报表格,申报“山东青年五四奖章”的需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认真填写人选申报表,以写实的方式整理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及事迹简介(500字左右);申报“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需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申报表中所有项目必须准确填写,不能空白。学校汇总后,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公开答辩,择优向团省委推荐。
    三、申报时间
    申报“山东青年五四奖章”相关材料需于2月16日下午3:00前,其他评优材料需于2月20日下午3: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tuanwei@sdu.edu.cn。

 

附件:申报条件和申报表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山东大学青年联合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