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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毕业生团员证补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2 浏览量:

全校各级团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毕业生团员证补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本科、研究生团员证缺失的毕业生团员


二、办理程序

  1. 团员证补办申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根据补办工作要求,对各支部做好情况摸排,严格核对毕业生团员档案,明确符合补办条件的毕业生团员数量后,由学院团委(团总支)统一汇总填写《XX学院团员证补办登记表》(附件)5月30日下午17点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件及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twzzb@sdu.edu.cn,并在邮件标题处注明“XX学院毕业生团员证补办登记表”向校团委统一申请补办。

  2. 补办费用收缴方式。以学院团委(团总支)为单位,请准确统计团员证补办费用金额(每本团员证补办费用为1元),统一收取后到所在校区财务部门办理入账,入账账号为13240023000002,入账时请务必备注“学院名称+团员证补办费用”

3. 团员证补办流程。济南校本部各学院负责人准备好入账单、待补办团员证学生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后需铅笔注明学院、班级、姓名)、打印盖章后的团员证补办登记表至中心校区校团委109办公室统一办理,青岛校区各学院按照如上流程寄送至校团委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山东省内的团员:2014年9月后入团的,必须提供团员编码才可申请补办,无团员编码一律不予补办(2014年9月前入团的团员申请单位核查无误后均可补办)。

2.非山东省内的团员:在2017年9月前入团的,需标注入团属地;2017年9月后入团的团员,需提供团员编码并标注入团属地再申请补办。

3.山东省内的团员编码大致可分为14.16和12位,团员编码生成规则请查阅相关材料【鲁青发2014年8号文件、鲁团组字2015年16号文件等】,凡上报不符合数据库的团员编码,一律不予补办

4.请申请补办单位务必确定团员身份,团支部填写详细、清楚,入团日期具体到月份,否则出现问题由盖章单位全权负责。

5. 威海校区由威海校区团工委自行组织办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李齐 88369957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