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单位:
根据团省委《“调研山东”——2023年山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 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工作典型推报方案》及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安排,对2022-2023学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省级优秀团队及优秀专项团队给予奖励经费支持,补充报销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经费资助标准
根据校级专项结项情况与社会实践经费实际,对获得社会实践省级优秀团队荣誉和参与学校暑期社会实践省级优秀专项的部分团队予以奖励资助,各学院奖励经费情况详见附件1:《2022-2023学年暑期社会实践各单位省级优秀团队资助表》(济南、青岛校区)。
二、经费报销流程
1.请各学院根据本年度学生团队立项、答辩评优情况与实际花费情况确定本学院各省级社会实践团队资助额度,每个团队的资助金额具体见附件1;
2.各学院完成本学院团队资助额度评审后,需填写附件2:《2022-2023学年XX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省级优秀团队资助额度分配表》,并将评审结果于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3天;
3.各学院资助经费通过“酬金系统”直接发放至团队负责人银行卡内,请各学院登录学校“财务系统”按照附件2:《2022-2023学年XX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省级优秀团队资助额度分配表》所填报数据对资助金额进行录入,具体录入要求见附件3:《“酬金系统”录入指南》。
三、报销材料提交
经公示无异议后,请济南各校区学院单位于6月13日12点前将以下纸质材料的原件报送至校团委(中心校区17号楼南楼一层办公区)109办公室。请青岛校区各学院/书院单位于6月11日14点前将纸质材料的原件交至会文南楼A区124室,所有纸质材料需由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校团委统一送至财务部。各学院单位应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如下:
1.附件2:《2022-2023学年XX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资助额度分配表》(打印后在指定位置团委书记(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纸质版学院官网公示通知(打印网页后,在公示题目旁团委书记(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酬金申报预约单(团委书记(负责人)于经办人处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按照本学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和纪律,认真把关审核,切实做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荣誉表彰工作与经费报销工作。
四、其他说明
威海校区按照校区团工委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联系:
朱云龙 0531-88361991
刘同学(济南)13553188095
娄同学(济南)13053336125
田同学(青岛)17664003087
张同学(青岛)13356680970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