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山东大学2023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讲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0 浏览量:

各学院团委、相关单位、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助力全校师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好团结引领全校青年学子紧跟党奋进新征程、夺取新胜利,不断增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传的感召力、凝聚力、影响力,让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现决定开展山东大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讲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暑期至开学前两周


二、活动要求

1.开展理论宣讲。选取相关主题开展社会宣讲实践活动,在宣讲学习、实践体悟中深化理解,葆有初心,爱党爱国。

2.形成社会实践微档案。以视频、照片等多媒体形式记录宣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3.做好成果宣传。做好社会实践项目成果的宣传,积极投稿至“山大视点”和“青春山大”等宣传平台。

4.形成实践报告。总结活动内容形成实践报告,结合感悟与体会,各团队撰写一份实践报告,内容应同时体现团队宣讲成果及团队调研成果,内容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全面、深入地记录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5.面向对象。本专项面向济南校本部、青岛校区在校学生(威海校区由校区团工委另行安排统筹)。

6.保证实践安全。参与本次实践活动的学生须认真阅读《山东大学学生实践团队成员须知》(附件2),并签署《山东大学2023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须知》(附件3)。

7.其他各类相关要求与《关于开展“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2022-2023学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等内容相一致。


三、立项申请流程

1.请各学院单位结合学院实际,遴选1支队伍(每支队伍6-10人)作为学院推荐的校级层面队伍,并填写《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讲暑期社会实践专项申报表》(附件1),经由学院团委审批盖章;盖章后的立项申请表以学院为单位,填写问卷并将电子版和PDF扫描件以问卷形式提交(https://www.wenjuan.com/s/UZBZJvUv8Q/),电子版和PDF扫描件命名为“XX学院+二十大宣讲”,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1日中午12点

2.入选团队及具体事宜请持续关注后续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

朱云龙 0531-88361991

娄载庚 13053336125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