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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大学2023年“青鸟计划·汇才齐鲁”岗位实习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0 浏览量:

各学院团委、相关单位:

结合《山东省“青鸟计划”实施方案》《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青鸟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为深入推进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引导山大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促进青年人才回鲁留鲁就业创业,实现“引凤还巢”,助力“招才引智”,助推山东高质量发展。现开展“青鸟计划·汇才齐鲁”岗位实习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暑期至开学前两周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发动学生注册、使用“青鸟计划”小程序,具体操作流程见《“青鸟计划”注册及操作指南》(附件1),积极引导学生尤其是高年级山东籍学生参与“青鸟计划”实习就业。

2.团队成员可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理论知识,参与“青鸟计划”实习就业。

3.对接山东省各地市团委,联系方式见《山东省各地市团委联络通讯录》(附件2),获取相应地市“青鸟计划”优质岗位资源并积极进行宣传推介,沟通联络好学院实习就业意向群体与各地市就业单位两端。

4.摸排学院各年级实习、就业需求情况,根据需求做好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5.本社会实践专项面向济南校本部、青岛校区在校学生(威海校区由校区团工委另行安排统筹)。


三、活动要求

1.每个学院充分发挥“青鸟计划”学院联络员作用,请各学院单位结合学院实际,确定每支团队配备1名领队带队,每支团队配备一名思政导师,一名业务导师。遴选1支队伍(每支队伍6-10人)作为学院推荐的校级层面队伍,专门性跟进学院“青鸟计划”的宣传推介、注册使用、实习实践、就业签约等工作。

2.严格按照学期校历安排,于下个学期开学之前2周完成实践。参加社会实践学生要认真阅读并填写《山东大学学生实践团队成员须知》(附件3),所有涉及外出的学生需签署《山东大学2023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须知》(附件4)。

3.其他各类相关要求与《关于开展“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2022-2023学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等内容相一致。


四、材料报送

1.各团队组队并经学院审核后,填写《“青鸟计划”岗位实习暑期社会实践专项立项申报表》(附件5),学院推荐的校级层面队伍的申报表由学院团委审批盖章,盖章后的申报表以学院为单位,填写问卷并将电子版和PDF扫描件以问卷形式提交(https://www.wenjuan.com/s/JbQjQjW),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1日中午12点,电子版和PDF扫描件命名为“XX学院+青鸟计划”

2.《山东大学学生实践团队成员须知》(附件3)和《山东大学2023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须知》(附件4)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

朱云龙 0531-88361991

范彦辰 18954165332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