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引导和教育广大青年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推普工作,现开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暑期至开学前两周
二、活动内容
(一)推普实情调查
通过问卷、访谈、座谈等形式,对青少年、青壮年农牧民、教师、基层干部等人群开展调研(调查问卷另行制发),了解当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情况,重点人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状况、学习状况和学习需求等。
(二)“典耀中华”读书行动
与乡村中小学校、幼儿园结对,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中国语言文字数字博物馆等平台,强化数字赋能,开展阅读经典、诵读经典等主题读书活动,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
(三)繁荣发展乡村语言文化
依托当地自然和人文资源,结合当地田园景观、书法楹联、乡规民约、非遗文化等,助力打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特色乡村。结合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绘制推普墙绘、标语等,服务提升乡村文化品位及群众人文素养。
三、活动流程
(一)团队申报(6月18日前)
各学院组织学生积极组队申报并填写2023年“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申报表(见附件1),并由校团委进行最终审核。我校推荐团队数量限10支以内,每支团队建议为8-12人。
(二)团队遴选(6月20日至25日)
相关专家根据申报表遴选实践团队,并通过教育部网站、“创青春”微信公众号、“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推广普通话官方微博等平台,公布入选团队名单。
(三)活动准备(6月30日前)
组织开展线上集中培训(时间、方式另行通知),培训内容包括调查问卷使用、学习资料内容和教学方法,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等。配套发放学习资料、队旗、队服等物资。
(四)活动开展(7月至8月)
实践团队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发挥专业优势和个人特长,在活动地区开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实践活动。活动期间注意做好宣传推广。
(五)总结表扬(9月至10月)
活动结束后,各实践团队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图片、音视频等活动材料。根据团队活动开展实际情况,教育部语用司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20%的比例遴选优秀团队并予以表扬。
四、有关要求
1.做好团队组建。要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心公益事业,关心乡村建设发展;身体健康,组织纪律性强;优先考虑同时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普通话标准的学生。
2.强化宣传拓展。通过校内和校外媒体渠道,对“推普助力乡村振兴”暑期社会实践过程及成果予以大力宣传,切实提高宣传覆盖面,展现团队实践风采,增强社会实践渗透力和社会影响力。
3.本社会实践专项面向济南校本部、青岛校区在校学生(威海校区由校区团工委另行安排统筹)。
4.其他各类相关要求与《关于开展“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2022-2023学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等内容相一致。
五、申报流程
1.请报名队伍填写《2023年“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和PDF扫描件以问卷形式提交(https://www.wenjuan.com/s/Y3qMZfC/),电子版和PDF扫描件命名为“XX学院+团队名+推普助力”,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8日中午12点。
2.其他相关事项请关注后续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
朱云龙 0531-88361991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