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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山东大学“青年实干家 基层建新功”百名研究生服务基层(社会工作专项)第二批岗位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3 浏览量: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新时代新征程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的意见》和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青年人才实践赋能项目相关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共青团贯通学校与社会的组织体系和实践教育优势,促进基层社会工作赋能和青年人才锻炼提升“双赢”,引导青年学生心怀“国之大者”、投身基层实践。结合工作实际,校团委组织开展2025年寒假百名研究生服务基层社会工作专项实践活动,拟选派一批优秀硕博士研究生到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进行实践锻炼,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募范围

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岗位信息

次专项申报,不预先提供项目实践点清单。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将结合报名学生的家庭居住地、本人意愿等情况,以方便学生实践为原则,协调入选的学生,优先在学生家庭居住地的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参与岗位实践活动

学生本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在申请表中填写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为实践岗位(如济南市历城区委社会工作部)。

三、实践内容

青年人才入选后聘为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青年人才专员,2025年寒假期间开展工作,聘期1个月(法定节假日正常执行关于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到岗后将由相关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确定调研方向,制定实践锻炼计划,指导实践学生开展政策宣传、社会调研、项目实施等工作。

实践锻炼结束后,学生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围绕社会工作部相关业务,提出助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形成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资政报告。参与岗位实践的学生,应当配备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为学生本人研究生导师;学生提交资政报告前,原则上应当经过指导教审核,在修改完善后交各县(市、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将出具实践表现材料,对学生实践表现、工作情况进行写实,反馈学校及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

四、选派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 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所学专业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三)时间、精力与岗位要求匹配,身体健康,意志坚定,能够服从岗位安排,全程参与兼职工作。

五、服务保障

(一)组织保障

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牵头青年人才实践赋能项目的组织实施,学校及各县(市、区)落实相关保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学生到岗后的工作安排、日常管理等。

(二)日常管理

实践锻炼期间,学生按照实践单位正式人员管理,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

(三)服务保障

各相关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安排食宿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校团委根据地方实际、参照有关标准,提供工作期间的必要保障和生活补助1000元/月,并解决往返交通费用。

六、报名方式

请报名参加岗位实践的学生查看相关要求,填写《山东大学研究生“青年实干家”岗位实践申请表(社会工作专项)》(附件1)和《山东大学研究生“青年实干家”实践岗位(社会工作专项)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时提交所在学院(培养单位)团委,并实名进入选派通知群(群二维码见下方)。请相关学院(培养单位)团委12月27日下午16时前,将申请表电子版与盖章后的pdf扫描件以及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提交至邮箱weifulin1991@sdu.edu.cn


注意事项:(1)符合选派条件的学生可报名2个意愿岗位,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可结合家庭居住地情况填写意向区县);(2)根据人员报名情况,由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根据学生填报志愿岗位,按照“优先志愿、结合专业、统筹分配”原则,最终确定实践县(市、区);(3)学生报名前需征得导师及辅导员同意,一经选派,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退出。


未尽事宜,请联系:

韦老师:88361338  18766318157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