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研究院、所、机关及附属单位:
根据《山东大学青联联合会组织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有利于调动团结带领各方优秀青年骨干积极成才和服务学校建设发展目标的组织宗旨,为发掘一批在学校改革发展各领域表现优秀且成绩突出的青年骨干,凝聚一批各党派、各族、各界的优秀青年代表,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有影响的青年代表以及新的社会阶层青年中有代表性的人物团结在青联组织中,经研究决定,增补一批优秀青年加入青联组织。
各单位(学院、系、研究院、所、机关及附属单位)青年代表的推荐数量,原则上参照教职工数量确定:少于150人的单位推荐增补委员1人,200人以上的推荐2人。
另:如担任青联指定席位常委、委员的同志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需卸职替补,由所在团体或推荐单位提出变更、增补理由和人选;各单位现有委员如有已超过《山东大学青联联合会组织工作细则》中所规定委员年龄限制的,可视为自动卸免,其空缺名额作为各单位的自动分配名额。以上两种情况下的委员增补不占用各单位的现有推荐名额。
二、增补委员条件要求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广大青年追求政治进步的楷模。
2.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在我校青年中有一定影响,具有较高的威信。
3.关心青年事务和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代表我校青年在本会认真行使和履行有关权利和义务。
4.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如情况特殊可适当放宽,最高年龄不超过45岁。
三、推荐原则
1.各单位(学院、系、研究院、所、机关及附属单位)青年代表的推荐,由各单位团委负责组织,并报经所属党委审核。推荐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党派、性别、民族等所占的比例。
2.不同组别委员的分属,原则上以被提名人最高学历所属专业为基本依据,按其专业所属学部提名至相对应的组别。学生委员以其当前所在学院所属学部为准。特殊情况下,经被提名人个人申请,提名单位审批,可调整至其它界别。
3.由各单位(学院、系、研究院、所、机关及附属单位)推荐的人选,将由青联秘书处报主席团会议审核确定。全校各二级单位团委负责人原则上不被提名为委员人选,兼任校青联秘书处职务的除外。
4.港澳台籍、外籍委员及校友委员的提名,由青联秘书处联合有关单位协商提名。
四、具体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委员个人信息的更新工作,如委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或相关个人信息发生变化,请将变更信息及时上报青联秘书处予以更正。
2.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因工作变动及年龄超限需卸职或卸免的青联委员的统计登记工作,将加盖所属单位公章的统计名册(见附件一)提交至青联秘书处,报请本会常务委员会审批。
3.所有增补委员提名人选(包括卸职替补和卸免空缺名额增补委员),均需认真填写委员提名登记表(见附件二)及加盖有提名单位公章的个人事迹材料(反映个人主要经历和成就,1000字左右)一式三份。
4.请各单位于2014年6月10日前将《山东大学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变更统计表》(附件一)和《山东大学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推荐登记表》(附件二)交至青联秘书处办公室(中心校区18号楼109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hangyang@sdu.edu.cn。
联系人:张杨
联系电话:0531-88361991
山东大学青年联合会
2014年6月2日
附件一: 《山东大学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变更统计表》
附件二:《山东大学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推荐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