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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团校“我的青春故事”分享活动 以及后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3 浏览量:

各位团校学员:

为落实共青团山东大学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精神,分享班级团支部建设与各团干部自身发展故事,增强团干部和团支部发展动力,拟在团校团支部书记培训班中开展“我的青春故事”分享活动,现将活动安排和团校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1、活动主题:我的青春故事

2、活动时间:2014年5月—6月

二、工作方法

根据前期团校分组情况,团校团支部书记培训班以组为单位邀请山东大学2013年度“五四”表彰评选工作中评选出的十佳团支部和十佳共青团员作为嘉宾与团支部书记培训班成员及所在团支部成员进行交流,深入讨论班级团支部建设及自身建设问题。活动可采取学习座谈、交流讨论、参观寻访、青春故事讲述、征文演讲、撰写网络日志等多种方式灵活开展。具体对接方案见附件。

团支部书记培训班各组、各学员要做好相关活动的组织、资料采集和存档工作,并选取其中具有代表意义的活动稿件、图片、视频等资料投稿至青春山大网站。投稿信箱为tougao@sdu.edu.cn。稿件需注明“团校-团支部名称-活动名称”字样。

三、团校后续工作

(一)团校优秀论文奖评选

评选标准:(1)评奖比例不超过各班人数的15%。

(2)主题鲜明,适当结合学习工作中的实践感受。

(3)论据充分,论证逻辑性强,理论联系实际。

(二)团校优秀学员奖评选(面向团支部书记培训班)

评选标准:(1)论文评级需达到A级,且评选总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10%。

(2)按时参加团校组织的培训,积极在团支部开展团日活动和以小组为单位的主题交流活动及任务,认真准备成果材料并反映良好。

(3)后期做好资料采集和存档工作,并将相关稿件、照片、视频等发表至青春山大网站。

(4)积极参与素质拓展实践并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暑期社会实践立项

将单独面向团校学员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暑期社会实践立项活动,限团校学员参与组队。校团委将从中选出3-5支优秀队伍进行资助。

 

 

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

2014年5月12日

 

 

 

附件1:《团校“我的青春故事”分享活动对接方案》/upload/files/2014-05/1399894644851.doc

附件2:《2013年度山东大学“十佳共青团员”》/upload/files/2014-05/139989472392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