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晚,第七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文艺晚会在山东剧院隆重举行。团省委书记王磊、副书记任海涛、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副理事长王宏勇、郝克远、张子英、雷岩等出席文艺晚会并为获奖代表颁奖。
这次受到表彰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是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优秀代表。他们有的情系贫困山区,自觉选择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磨练、增长才干、贡献力量;有的十几年如一日,传承中华美德,长期帮助残障人士、孤寡老人、问题青少年等需要帮助的群体,用自己的满腔热情和实际行动促进社会和谐;有的致力于环保宣传和环保公益活动,为保护生态环境、服务绿色生活不懈努力;有的走出国门,远赴亚非拉发展中国家服务,树立了当代中国青年的良好形象,为增进中外友好和民间交往作出积极贡献。颁奖文艺晚会由团省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与省文化厅联手打造,是为全省默默奉献的广大青年志愿者献上的“五四”青年节大礼。
本次评选中,全省共表彰100个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200名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我校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医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政管学院阳光行动服务社等3个集体荣获“第七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称号,陆达伟、汤杰、王鹏、孙格、吉霙、王晓、刘庆坤、张丹潞、张荣宝、余晓强、原佳沛等11位同学荣获“第七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关怀支持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帮助下,在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组织的积极推动下,紧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紧跟时代步伐,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服务领域、创新工作手段,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志愿服务事业取得了可喜成就,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广大青年志愿者也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增长了才干,拓展了素质,展示了形象,树立了品牌。
第七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自今年3月启动,截止到4月10日,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有302名个人和185个集体符合申报条件。根据志愿服务时长、服务效果、社会影响力等考评指标,经过初评、复评、公示,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最终确定了100个“第七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200名“第七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其中,先进集体包括各级志愿者协会40个,志愿者服务队(服务中心、联络站等)43个,基层团组织9个,其他志愿者组织8个;先进个人包括,高校志愿者132名,基层团干部15名,其他基层单位志愿者30名,企业等志愿者23名。(文、图/尹上 曲珊娜)
